选购室内建材注意甲醛释放量新标准
“E2”标志将逐渐退出市场,消费者在购买建材时,如果商家声称“E2”就是合格产品,则是不专业的表现。
“E2”级别就是甲醛释放量合格线?“E1”级别就是甲醛释放量小于或等于1.5mg/L?今后,如果消费者在选购板材以及木制品建材的时候听到这样的说法,可以断定商家“不专业”。 今年5月1日开始,作为行业唯一的强制性标准,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以下简称“新标准”)将代替GB18580-201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以下简称“旧标准”)开始实施。新旧标准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甲醛释放量”的相关要求变化。 新标准的出台,将为企业生产、行业监督、消费者选购,提供新的指南,并将改变行业格局。 板材、地板、木门、橱柜……在购买木制建材和家具的时候,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便是“环保”,而其中,最为牵动消费者神经的恐怕是“甲醛”二字。在装修行业中,产品的甲醛释放量一直是业界和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甲醛是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在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生产过程中,甲醛类胶黏剂的使用,让甲醛释放不可避免。而人造板又是装修中最基本的材料,使用人造板原料生产的家具、橱柜、木地板、木门、木门窗等装修建材,不可能让消费者生活在“彻底无醛”的环境中。 正因如此,甲醛释放量显得尤为重要。如何以甲醛释放量定义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通过何种试验方法控制产品品质?消费者又通过什么标志来判断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在“安全范围”内? 今年5月1日开始,作为行业唯一的强制性标准,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代替GB18580-201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开始实施。在新版标准中,提高了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m3,限量标志“E1”,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并统一甲醛检测试验方法为“1m3气候箱法”。 这个标准意味着行业的“红线”,即所有木制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必须符合这个标准要求,也是检测产品甲醛释放量是否合格的依据。专家表示,修订后的新标准提升了产品标准要求,进一步改变行业格局。新标准的出台,将为企业生产、行业监督、消费者选购,提供新的指南。 新标准“新”在哪里? “甲醛”要求更严格 在以前实施的标准中,因为试验方法不同,有多个甲醛限量值,规定了“E1”(≤1.5mg/L)和“E2”(≤5.0mg/L)两种标志。标准规定,国标“E1”级的产品可直接用于室内,国标“E2”级的产品必须经饰面处理后才能用于室内。相对而言,“E2”要求较低。在修订后的新标准中,修改了甲醛释放限量值,统一为0.124毫克每立方米(mg/m3),限量标志为“E1”。 新标准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mg/m3,限量标志“E1”,取消原标准的“E2”级。新标准的甲醛释放限量值与ISO 16983:2016《木质人造板-刨花板》、ISO 16985:2016《木质人造板-干法纤维板》规定一致。 统一检测方法 新标准将检测方法统一采用“甲醛释放量测定——1m3气候箱法”,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 新标准的检测方法与国际标准接轨,采用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第1部分:1m3气候箱法》。 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了1 m3气候箱法检测方法的具体要求,例如试件尺寸、试件数量和试件表面积。 消费者该如何选择? 企业应尽快适应新标准 新标准实施后,所有人造板、木地板等产品必须达到新标准要求才能投放市场。 根据新标准要求,检测方法统一为1m3气候箱法,鼓励企业采用气体分析法、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作为企业生产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并建立与1m3气候箱法之间的相关性。一般企业可能有气体分析法、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的检测设备,而没有1m3气候箱,建议有条件的企业购买1m3气候箱。 目前旧标准和新标准之间尚无确定的线性对应关系。也就是说,旧标准的检测方法已经不能适用于当前标准要求。专家建议,企业根据自身装备情况,尽快自行建立对应关系,或选取不同自测指标值的产品送至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建立自测值与GB18580-2017的1m3气候箱法指标值的对应关系。 消费者 选购产品需注意标志 新标准实施以后,所有适用标准的产品均需替换为符合新标准要求的包装标志,不能再生产标志老标准的产品。这就要求企业尽快做好新旧包装替换。 同时,消费者需要注意,以后在市场上,根据新标准,“E2”标志将逐渐退出市场,如果购买建材时,商家声称“E2”就是合格产品,则是不专业的表现。 目前在市场上,很多商家宣称产品环保级别达到“E0”。“E0”概念来自2004年颁布的国家标准《胶合板》(GB/T9846.1-9846.8-2004),里面标示了E0≤0.5mg/L的限量级别,目前,“E0”级是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最高标准。 但是,这种说法也可能将要发生变化。如果有企业生产严于新标准的“E1”(≤0.124 mg/m3)级并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规定要求的产品,可选择采用执行国家标准GB/T 35601-2017。GB/T 35601-2017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甲醛限量指标值为小于等于0.05 mg/m3,检测方法也与GB 18580-2017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