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评价通则》(GB/T 33761-2017)国家标准解读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    发布时间:2017-05-26 11:02:16    编辑:管理员    浏览:2238

一、背景情况


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正在由“价格低廉”向“质量优良、绿色环保”转变,对质优、安全、环保的高品质产品的消费需求非常迫切,如空气净化器、净水机、家装建材、母婴用品等,成为近年来我国公民赴境外消费的重要因素。总体看,我国当前消费尤其是中高端消费供需结构矛盾比较突出,既存在产能过剩问题,又有高端供给不足的短板。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了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绿色产品体系整合目标,统一构建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子体系为牵引、以绿色产品的产业支撑标准子体系为辅助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批复成立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总体组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二、主要内容


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是制定各领域、各行业、各类别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方法基础。《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明确了绿色产品的概念,统一了绿色产品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对各类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一)界定了绿色产品的定义和内涵。标准明确了什么是绿色产品,绿色产品是指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能源消耗少、品质高的产品。其内涵主要体现在:满足用户使用要求和消费升级需求,这是基本前提;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对环境无影响或影响极小;保护消费者人体健康,要求产品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


(二)明确了遵循生命周期理念和绿色高端引领原则。标准明确要求在制定具体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时,应从原材料获取、制造、使用、废弃等生命周期阶段出发,重点分析产品在不同阶段的资源能源消耗、生态环境影响及人体健康安全影响因素。标准还明确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行业领跑地位,要求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指标的产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可比产品的5%,切实发挥标准的绿色高端引领作用。


(三)建立了绿色产品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方法。标准建立了以产品生命周期理念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替代原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独立评价指标。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基本要求主要涉及应满足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工艺技术、管理体系及相关产品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资源、能源、环境和品质等四类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设置可量化、可检测、可验证的二级指标。绿色产品要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


(四)指导了其他具体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制定。依据本标准,总体组已组织完成49项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定建议的立项评估,筛选提出15项优先制定国家标准的工作建议,覆盖涂料、纺织品、家具、塑料制品、纸制品、人造板及木质地板、办公设备及耗材等消费热点产品,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正陆续公开征求意见。


三、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造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升。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是基于生命周期理念,针对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健康安全等多方面提出综合性指标要求,为企业的生产过程与技术要求设定标杆,有利于改变粗放式的生产模式,提高资本、劳动等要素的配置效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为人民健康生活提供保障。绿色产品核心理念是提升产品质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求。通过建立绿色产品体系,推动高端绿色产品的供给,适应和满足日渐兴起的绿色消费趋势,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三是顺利国际绿色潮流,引导我国产业对标国际。2013年4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绿色产品单一市场的公告,推动欧盟地区使用统一的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在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制定中,在具备指标检测方法和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基础上,鼓励选用国际或国外相关标准中的先进指标要求,主动迎接全球市场发展趋势,将有效提升我国制造业和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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