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低碳发展须从降成本出发
作为《巴黎协定》的缔约国,我国承诺了具有挑战性的减排目标,这一目标将驱动我国进入碳减排高速轨道。当前,我国高排放企业减排压力剧增,需要积极寻求减排的潜力区域和推进高效减排的着力点。
笔者认为,我国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降成本”理念对于推动企业低碳发展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通过卓有成效地降低企业的碳减排成本,可撬动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减排,以有力地支撑起我国实现中长期的碳减排目标。
从成本的角度来看,减排成本是一个阻碍企业经济高效实现碳减排的关键性掣肘。这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首先,当前企业减排成本高。从减排成本的两个重要构成来看,一是结构减排成本,即因选择低碳材料或能源,相较于重置原有的材料或能源而多支付的成本。现实情况是低碳环保的材料或能源均不便宜,较高的成本影响到企业的减排积极性。二是技术减排成本,即为购买或研发节能设备、低碳技术而比原普通设备或技术多支付的成本。当前状况是,低碳环保的设备价格远高于常规设备,企业在节能减排技术上投入高而回报低,其减排的积极性受挫。由此,形成结构减排成本和技术减排成本“双高”的局面。
其次,企业的减排成本极具粘性。在结构减排成本和技术减排成本“双高”的背后,既有煤炭等高碳能源价格低廉导致企业去煤炭的动力不足的原因,又存在企业重置传统设备时选取高价格的低碳设备意愿较低的问题,这体现了碳减排成本的粘性较高。而减排成本较高的粘性,又强化了企业固守高碳能源和传统设备的理念,由此加大了减排难度,影响到减排目标的实现。
再次,企业的减排成本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偿。一方面,政府给予的减排补贴非常有限,低碳政策引领作用还不够强;另一方面,交易市场和交易机制尚不完善,企业难以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实现减排成本的有效补偿。由此,在成本缺乏有效补偿的情况下,企业减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均受到抑制。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要实现高效减排,推进企业低碳发展,需从降成本角度出发,地方政府和企业双管齐下,在政策引导、机制设计、技术深化和管理支撑等关键方面综合发力,系统性地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
政策引导。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完善低碳能源发展规划,加大对碳减排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减轻企业因碳减排活动的高投入而增加的财务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倡导和推广低碳消费理念,使消费者对低碳产品更加青睐,提升企业低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节省营销成本。政府补贴和低碳消费理念引导可从外部有力地驱动企业积极减排,企业则可以轻装上阵,开展多元化、差异化和更灵活的节能减排。
机制设计。完善碳排放交易机制,为企业弥补碳减排成本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企业通过出售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者节余的碳排放权配额,获得的收益可以有效补偿前期碳减排活动付出的成本。因此,要设计和运作高效率的碳排放交易机制,使企业减排成本补偿具有行为规范性和决策灵活性,激励企业积极减排。
技术深化。清洁能源和清洁技术的出现为能源消费改进和能源替代提供了支持,但替代成本高是企业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解决这一难题需从降低清洁能源和清洁技术的成本出发,加大研发投入,攻克关键性技术,力争突破低碳技术的高成本障碍,实现低碳能源、低碳设备的高使用率和低减排成本优势共存。由此,借助于减排技术进步可以逐步减少企业减排成本的粘性,推动企业更广泛地使用清洁能源和清洁技术。
管理支撑。管理制度和工具的应用,有利于对企业碳减排成本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控制,优化减排的资源配置,以达到低成本减排的效果。如现有研究指出的,企业根据碳减排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的碳预算,实时控制和调整碳减排成本,可实现经济高效的减排。另外,企业应适时构建碳减排绩效评价体系,对碳减排活动进行正向的信息反馈。更为根本的是,企业需秉持成本效益原则,选择最优的低碳化经营方案,从源头上控制减排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