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QCTC-ZKX-20060P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秦皇岛源益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卢龙县下寨纵三路西侧。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王金鹏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亚鹏 | |
报告编制人 | 王金鹏 李宁波 | ||||
报告审核人 | 卢忠伟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金鹏 卢忠伟 | 时间 | 2020.11.11 | ||
采样人员 | 李伟 李志 | 时间 | 2020.12.8~12.10 | ||
项目简介 | 秦皇岛源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益科技”)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下寨乡纵三路西侧,秦皇岛天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3日,法人代表杜小平,经营范围:环保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服务;环境保护咨询服务;水处理药剂、污水处理化学药剂、污水处理生物药剂、污水处理材料、空气污染治理材料的制造、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环保设备及配件、活性炭、海盐非食用盐、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产品、建材、钢材、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氨水、次氯酸钠、双氧水、亚硝酸钠、碳酸二甲酯、甲醇、乙醇、乙酸乙酯、丙烯酸乙酯、酚醛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沥青涂料、橡胶涂料、酚醛复合结构型胶黏剂、环氧树脂类胶黏剂、环氧漆固化剂、涂料用稀释剂的批发(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12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市场需求,源益科技投资600万元,租用秦皇岛天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房670m2,购置搅拌釜、运输货车等设备设施,建设了年生产水处理药剂3700t的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该项目2019年10月10日在卢龙县行政审批局备案,2020年1月开始建设,2020年7月建成投产,目前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规模。 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硫酸、盐酸、氢氧化钠、其他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治职业病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治职业病,源益科技于2020年10月29日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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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1.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了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物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根据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作业场所劳动者接触的尘、毒类职业病危害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3.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整改,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均已符合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4.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已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 5.本次评价期间,评价项目组提出的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已基本落实。 6.总体结论 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设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均符合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作业场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劳动者职业健康能够保证。 源益科技水处理药剂制造项目职业病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