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永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永清永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QCTC-ZXZ-20045P | |
用人单位 名称 | 永清永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廊坊市永清燃气工业区榕花大道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 云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赵佳鑫 |
报告编制人 | 李 云、吴娇 | |||
评价组成员 | 李 云、吴娇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 云、吴娇 | 时间 | 2020.10. 26 | |
企业陪同人员 | 赵佳鑫 | |||
采样人员 | 郭云鹤、康俊 | 时间 | 2020.11.9-11.11 | |
检测人员 | 刘静静、李飞、李静彤 | 时间 | 2020.11.9-11.12 | |
项目简介 | 永清永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位于廊坊市永清燃气工业区榕花大道,主要进行汽车配件、五金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等。 永清永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永清永泰于2020年10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2020年10月26日我公司项目组评价人员对永清永泰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我公司检测人员于11月9日~11月11日对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项目组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卫生调查结果编制了《永清永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永清永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噪声、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等。本次检测共出具4项9个检测结果,6个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3个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粉尘 对永泰汽车部件1个存在电焊烟尘的岗位进行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永泰汽车部件2个存在砂轮磨尘的岗位进行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永泰汽车部件1个存在其他粉尘的岗位进行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2噪声 对永泰汽车部件5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打磨工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构成噪声作业;模具工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构成噪声作业,达到行动水平;下料工、冲床操作工1、冲床操作工2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中下料工、冲床操作工2构成中度危害(Ⅱ级)噪声作业,冲床操作工1构成重度危害(Ⅲ级)噪声作业。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永清永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表1。 表1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1.总体布局符合-。2.工艺与设备布局符合-。3.建筑卫生学符合-。4.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下料工、冲床操作工噪声检测结果超限。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冲床等未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等控制措施。6.职业健康监护符合-。7.个人防护用品符合-。8.辅助用室不符合未设置浴室、更衣柜。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11.职业病危害告知符合-。12.职业卫生培训符合-。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不适用本次评价为永泰汽车部件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
2综合评价结论 永泰汽车部件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与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职业病危害的对策,其总体布局、工艺与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永泰汽车部件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方面基本符合,冲床等未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等控制措施。永泰汽车部件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部分检测结果不符合:冲床操作工、下料工噪声检测结果超标;辅助用室不符合要求:未设置浴室、更衣室、更衣柜。该公司职业防治工作基本符合职业卫生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今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一步改进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时发放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永泰汽车部件所属行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永泰汽车部件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规定,永泰汽车部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河北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永泰汽车部件不存在调整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的条件,永泰汽车部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 建议: (1) 职业健康检查应覆盖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新上岗、离岗人员应进行相应的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购置噪声计,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将检测结果告知劳动者,并记入职业卫生档案。 (3)在车间附近或厂区应设置集中浴室;车间应设置更衣室,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配置更衣柜。 (4)今后有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时,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5)根据本次评价结果向卫生行政部门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按《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告知卡和警示标识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