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瑞盈物流有限公司年流转300万吨建材仓储物流及年产65万方商品砼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沧州渤海新区瑞盈物流有限公司年流转300万吨建材仓储物流及年产65万方商品砼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QCTC-ZKX-20024P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沧州渤海新区瑞盈物流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宁波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报告编制人 | 李宁波 李云 | ||||
评价组成员 | 李宁波 李云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宁波 李云 | 时间 | 2020.7.14 | ||
采样人员 | 李智 任志鹏 | 时间 | 2020.7.29-31 | ||
检测人员 | 刘静静 李静彤 | 时间 | 2020.7.29-31;2020.8.4-8.6 | ||
项目简介 | 沧州渤海新区瑞盈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李华红,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普通运输,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一般货物仓储服务,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混凝土制造、加工、销售,加工、销售预拌干混砂浆、水泥制品。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的制造/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029。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过程存在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噪声、水泥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作业分析 对1个存在石灰石粉尘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作业分级0级。 对1个存在水泥粉尘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作业分级0级。 对1个存在其他粉尘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作业分级0级。 (2)噪声作业分析 对2个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均未达到噪声水平。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行业分类: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的制造/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029)。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规定,确定建设项目所属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关键控制点 根据职业病危害性质及其对人体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确定本职业病防治关键控制点及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下表。 关键控制点及涉及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序号岗位/工种涉及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1铲车司机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2化验员水泥粉尘(3)结论 ①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本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竣工验收阶段委托我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90号)规定要求。 ② 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平面布置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③ 工艺与设备布局:本项目工艺与设备布局合理,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④ 职业病危害因素: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噪声。 ⑤ 对存在粉尘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对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测量,结果未达到噪声水平。 ⑥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本项目较全面地考虑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控制了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对工作场所的检测结果表明:防护措施符合要求。 ⑦ 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为劳动者选配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本项目自身特点及国家有关规定,在正确使用公司配置的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能够保证。 ⑧ 应急救援设施: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⑨ 建筑卫生学:本项目建筑卫生学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其中搅拌间中控室的照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⑩ 辅助用室:本项目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基本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⑪ 职业卫生管理: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 ⑫ 职业健康监护: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⑬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设置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基本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今后采用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沧州渤海新区瑞盈物流有限公司年流转300万吨建材仓储物流及年产65万方商品砼项目(一期)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考虑,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建议: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调整工作制度,使其符合要求。 (2)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3)购置噪声计,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4)建设项目投产后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5)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6)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今后有劳动者上岗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劳动者离岗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