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联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11-21 00:13:02    编辑:管理员    浏览:1399

 

报告名称

永清县联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

QCTC-ZXZ-20043P

用人单位

名称

永清县联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永清县里澜城镇惠济场村北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 云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冰

报告编制人

李 云、吴娇

评价组成员

李 云、吴娇

现场调查人员

李 云、吴娇

时间

2020.7. 13

企业陪同人员

刘冰

采样人员

康俊王国华

时间

2020.7.27-7.29

检测人员

刘静静、李飞、赵文涛

时间

2020.7.27-7.30

项目简介

永清县联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530万元,位于河北省永清县里澜城镇惠济场村北,主要进行镀锌钢带的生产、销售等。

永清县联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噪声、紫外辐射、高温、二氧化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氨、氧化锌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永清联丰于2020年9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2020年9月16日我公司项目组评价人员对永清联丰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我公司检测人员于9月27日~7月29日对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项目组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卫生调查结果编制了《永清县联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永清县联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噪声、紫外辐射、高温、二氧化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氨、氧化锌等本次检测共出具4项14个检测结果,8个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6个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化学物

对永清联丰镀锌车间1个锌锅操作工岗位进行氧化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分级均为0级。

对永清联丰镀锌车间1个退火工岗位进行氨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分级均为0级。

2噪声

对永清联丰轧钢车间5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操作工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构成噪声作业;轧钢工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构成Ⅱ级(中度危害)噪声作业;上料工、焊头工、下料工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构成Ⅲ级(重度危害)噪声作业。

对永清联丰镀锌车间4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上料工、退火工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退火工未构成噪声作业,上料工构成噪声作业、达到行动水平;锌锅操作工、下料工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构成Ⅱ级(中度危害)噪声作业。

对永清联丰裁剪车间1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构成噪声作业,达到行动水平。

3高温

      对永清联丰镀锌车间2个可能存在高温岗位进行测量,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1分项评价结论

永清县联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表1。

表1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1.总体布局符合-。2.工艺与设备布局符合-。3.建筑卫生学符合-。4.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多个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不符合未配备携气式正压空气呼吸器,氨作业现场未安装洗眼器、淋洗器。6.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未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7.个人防护用品符合-。8.辅助用室不符合未设置浴室、更衣室、更衣柜。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11.职业病危害告知符合-。12.职业卫生培训符合-。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不适用本次评价为永清联丰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

 

2综合评价结论

对永清联丰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检测结果6个岗位噪声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岗位各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车间各岗位配备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有不足:应配备至少2台携气式正压空气呼吸器,氨作业现场应安装洗眼器、淋洗器。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应补充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今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按照本报告“13 建议”要求进行整改,劳动者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永清联丰所属行业:永清联丰主要产品为金属制品(镀锌钢带),所属行业: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分类代码C3360)。永清联丰生产过程中存在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噪声、紫外辐射、高温、二氧化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氨、氧化锌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规定;永清联丰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河北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永清联丰不存在调整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的条件,永清联丰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议:

(1) 职业健康检查应覆盖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新上岗、离岗人员应进行相应的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针对噪声超标岗位,严格监督护耳器使用情况,确保防护效果。

(3)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性。

(4)购置噪声计,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将检测结果告知劳动者,并记入职业卫生档案。

(5)应配备至少两台携气式正压空气呼吸器用于氨泄漏应急处置;液氨罐区、氨分解室作业现场应安装洗眼器、淋洗器。

(6)在镀锌车间设浴室、更衣柜,便服、工作服同室分柜存放;轧钢车间、裁剪车间设更衣柜,便服、工作服同柜分层存放。

(7)今后有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时,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8)根据本次评价结果向卫生行政部门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9)加强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意识。

(10)按《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告知卡和警示标识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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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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