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7-02 23:38:47    编辑:管理员    浏览:1529

报告名称

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

Q QCTC-ZXZ-20008P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62-1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君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善伟

报告编制人

张君、李宁波

报告审核人

卢忠伟

现场调查人员

张君、李宁波

时间

2020.5.26

采样人员

--

时间

--

项目简介

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位于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62-1号,法定代表人李善伟,注册资本伍拾万元,公司年产3500m2船用玻璃。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

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存在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1.总体布局符合--。2.设备布局符合--。3.建筑卫生学符合--。4.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符合--。6.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未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未安排需复查人员进行相关复查体检。7.个人防护用品符合--。8.辅助用室符合--。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11.职业病危害告知基本符合厂区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12.职业卫生培训基本符合主要负责人未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未取得合格证书。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符合未申报。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不符合共7项建议,落实3项,未落实4项。

 

结论

对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噪声测量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公司为员工发放了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应进一步加强;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待加强;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今后进一步完善、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保证其防护效果;严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按照本报告“13 建议”进行整改,劳动者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秦皇岛市星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051)。该厂生产过程主要存在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

依据按《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其他玻璃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审批部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

 

行业动态

报告公示

技术支持:艾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