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7-08 22:49:38    编辑:管理员    浏览:1557

报告名称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QCTC-ZKX-19003P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秦皇岛市海港区龙港路10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吴娇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光明

报告编制人

吴娇、李云

报告审核人

王金鹏、卢忠伟、李云

现场调查人员

吴娇、李云

时间

2019年4月20日、6月24日

采样人员

李伟、任志鹏

时间

2019.4.25-4.27

项目简介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是秦皇岛市目前最大的污水处理厂,由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是河北省首家污水BOT项目。该厂升级改造前工程总投资1.25亿元,设计规模12万m3/d,厂区占地6.28公顷,采用除磷的A/O工艺,2004年11月6日试运行,出水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为大汤河以东,京沈高速以南,建设大街以北,西沙河以西范围内的工业生活污水,占海港区污水总量的80%。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8号)要求,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该项目于2016年2月16日以“秦政函[2016]11号”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复。项目于2016年6月开始建设,于2017年12月25日通水试运行本次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2.2亿元,新增建设用地约10.5亩,主要对原有生物池进行功能调整,添加填料及增加功能区,工艺改为A/A/O+MBBR+深度处理单元。升级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该项目生产过程可能存在噪声、硫化氢、氨、甲烷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2017)〕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噪声作业分析

对2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工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2化学物作业分析

对2个可能接触化学物的工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结论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今后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劳动者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职业病防治情况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考虑,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审批部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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