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QCTC-ZYP-19015P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岛市海港区龙港路10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吴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光明 | |
报告编制人 | 吴娇、李云 | ||||
报告审核人 | 张君、卢忠伟、李云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娇、李云 | 时间 | 2019.2.27 | ||
采样人员 | 李伟、任志鹏 | 时间 | 2019.3.4-3.6 | ||
项目简介 |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是秦皇岛市目前最大的污水处理厂,由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是河北省首家污水BOT项目。该厂升级改造前工程总投资1.25亿元,设计规模12万m3/d,厂区占地6.28公顷,采用除磷的A/O工艺,2004年11月6日试运行,出水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成后,可能存在噪声、硫化氢、氨、甲烷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类比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制。 | ||||
结论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工艺先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下步项目设计、建设、投料试车过程中,应采纳、实施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对策措施及建议,项目建成投产后劳动者职业健康能够保证。 从防治职业病的角度考虑,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是可行的。 |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