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15 05:46:02    编辑:管理员    浏览:2011

报告名称

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

QCTC-ZXZ-18032P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

地理位置

昌黎县昌抚公路与昌蒲公路交界处;    坐标东经119.194222°,北纬39.698031°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王金鹏

用人单位联系人

刘艳珍

项目组成员

王金鹏、宋志义、李宁波

报告审核人

卢忠伟

现场调查人员

王金鹏、李宁波

时间

2018.8.9

采样人员


时间


检测人员


时间


项目简介

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位于昌黎县昌抚公路与昌蒲公路交界处, 2006年3月1日建成,法人代表鲁景和。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8月2日);润滑油批发零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行业分类:批发和零售/零售业/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机动车燃油零售(行业分类代码:5265),运行过程中,存在溶剂汽油、柴油、苯、苯系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过程未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特殊要求;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于2018年5月2日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化学物作业分析

检测加油岗位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化学物作业分级均为0级。

2相加作用分析

苯及苯系物有相加作用,分别计算CstelCTWA相加作用情况:

基于PC-TWA的相加作用:1.2/6+<1/50+<3/50结果<0.26,符合,未达到行动水平;

基于PC-STEL的相加作用:2.4/10+<1/100+<3/100结果<0.28,符合,未达到行动水平。

评价结论

1分项评价结论

昌黎县金环路级转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下表。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符合

-

2.设备布局

符合

-

3.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符合

-

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未设置安全喷淋洗眼器。

6.职业健康监护

不符合

未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人员不全。

7.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8.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未设置浴室。

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

11.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公告栏内容不全,警示标识设置欠缺

12.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不适用

本次评价为该公司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零售业/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机动车燃油零售(分类代码:526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规定,确定昌黎县金环路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

1应急救援设施与辅助用室建议

在站区设置浴室,以浴室淋浴器兼做安全淋浴器;设置洗眼器。

2职业健康监护建议

(1)逐年制定、实施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按计划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今后新职工上岗前,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上岗;今后有劳动者离岗,在劳动者离岗后一个月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所有加油工均应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健康;

(3)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1)在公告栏补充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在卸油平台设置“当心中毒”、“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警示标识;在站区设置苯的危害告知卡;

(3)今后有新建项目,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审批部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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