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06 03:27:52    编辑:管理员    浏览:2188

报告名称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QCTC-ZYP-17057P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名称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卢忠伟

建设单位联系人

 周斌

报告编制人

卢忠伟、吴娇、李云

报告审核人

王金鹏

现场调查人员

卢忠伟、张君

时间

2017.10.10

采样人员




项目简介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09日,法人代表金正丸,位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模具,铸造原辅材料,工业用水泵,家庭用水泵,铸造零部件及产品的售后服务;从事机加工原材料、机加工零部件、电子、电器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美元,年产铸件4.5万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并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依据,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规定,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铸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确定拟建项目所属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评价结论

(1)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噪声、高温。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2)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符合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在下步项目设计、建设、试车过程中,应采纳、实施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对策措施。

(4)总体结论

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生产工艺先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预计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可以满足职业病防护需求。在下步项目设计、建设、试车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执行、采纳、实施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对策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劳动者职业健康能够保证。

从防治职业病的角度考虑,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造型线改建项目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是可行的。

1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和建议

(1)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

个人防护用品补充措施:该公司应及时为接触矽尘的劳动者发放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即KN95防护级别的防尘口罩。

(2)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今后有劳动者上岗前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劳动者离岗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2建议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等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管理内容,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

(2)施工单位尽可能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

(3)施工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工程存在受限空间作业的,实施作业许可和受限空间准入制度。

(4)施工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施工之前,针对施工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施工作业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教育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针对施工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配备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6)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必须保证选型正确,维护得当。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发放台账。

(7)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与防护措施可参考《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211-2008)。

 

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2017.11.17

评价信息公示时间


审批部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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