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QCTC-ZXZ-17064P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注册于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大厦主楼7层0707室(厂区地址位于承德市高新区上板城电子工业园区华飞街3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卢忠伟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梦诗 | |
报告编制人 | 卢忠伟 宋志义 李云 | ||||
评价组成员 | 卢忠伟 李宁波 李云 | ||||
现场调查人员 | 卢忠伟 李宁波 | 时间 | 2017.11.1 | ||
采样人员 | 李伟、李子豪、李静彤 | 时间 | 2017.11.16-18 | ||
检测人员 | 李静彤、李伟、李子豪 | 时间 | 2017.11.16-18 | ||
项目简介 | 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大厦主楼7层0707室(厂区地址位于承德市高新区上板城电子工业园区华飞街3号),成立于2015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莉。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力设备、电工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开发、生产和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发展经营活动)。 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元件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989)。 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噪声,共出具2个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体布局情况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工艺、设备与布局情况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3、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卫生学基本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硫化机间照度低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 4、对存在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 5、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与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7、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个人护用品发放标准符合要求。 8、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辅助用室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 9、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应进一步加强:加强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的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治培训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元件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989)。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中规定的调整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的条件,确定承德中能瑞斯特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 建议: 1提高硫化机间照度至标准值。 2今后有劳动者上岗、离岗时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3、以后有新员工上岗,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 4、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5、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项目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