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凯腾石料加工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11-02 10:20:14 编辑:管理员 浏览:2521
报告名称 | 抚宁县凯腾石料加工厂 | 报告 | QCTC-ZXZ-17023P |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编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抚宁县凯腾石料加工厂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抚宁县石门寨镇孤石峪村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郭建娜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阳 | |||
报告编制人 | 郭建娜、宋志义、吴娇 | ||||||
评价组成员 | 郭建娜、宋志义、吴娇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郭建娜、宋志义 | 时间 | 2017.6.12 | ||||
企业陪同人员 | 宋阳 | ||||||
采样人员 | 刘逸群、李静彤 | 时间 | 2017.6.20-22 | ||||
检测人员 | 刘逸群、康俊、李静彤 | 时间 | 2017.6 | ||||
项目简介 | 抚宁县凯腾石料加工厂(以下简称凯腾石料)位于河北省抚宁县石门寨镇孤石峪村,成立于2010年9月30日,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阳。凯腾石料经营范围:石灰石破碎;石灰石加工;建材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凯腾石料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099),生产过程中存在石灰石粉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1〕98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企业应尽快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凯腾石料建设过程未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 |||||||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凯腾石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于2017年6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根据评价任务通知书,我公司评价部成立了凯腾石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根据前期调查情况,编制了评价方案。 | |||||||
2017年6月12日我公司评价人员对凯腾石料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我公司检测人员于6月20日~6月23日对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检测。在评价过程中,评价项目组指导凯腾石料指定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置了职业卫生装置管理人员,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 |||||||
评价项目组依据对凯腾石料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了《抚宁县凯腾石料加工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抚宁县凯腾石料加工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章节和内容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AQ/T4270-2015)编写。 | |||||||
凯腾石料有关人员对《抚宁县凯腾石料加工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进行了用人单位内审,同意报告内容。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石灰石粉尘和噪声等。对3个存在石灰石粉尘岗位进行检测,装载车司机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设备操作工和维修巡检工2个岗位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构成Ⅰ级粉尘作业。对2个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测量,维修巡检工岗位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均构成Ⅰ级噪声作业;设备操作工岗位测量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达到了行动水平。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 建议: | |||||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1建筑卫生学建议 |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凯腾石料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099)。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规定,凯腾石料所属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提高破碎机、回转筛处照度至标准值。 | ||||||
2综合评价结论 | 2职业健康监护建议 | ||||||
对凯腾石料3个工作岗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检测结果2个噪声岗位、2个粉尘岗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公司为员工配备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但部分防护设施效果不理想。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 今后有劳动者上岗、离岗时进行上岗前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 ||||||
凯腾石料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职业卫生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 3辅助用室建议 | ||||||
公司应按要求分别设置男女厕所。 | |||||||
4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 |||||||
(1)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经有关专家评审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2)购置噪声计用于日常噪声测量; | |||||||
(3)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在合同附件中如实告知劳动者。 | |||||||
(4)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
(5)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