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方管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24 17:24:55    编辑:管理员    浏览:3228
报告名称秦皇岛北方管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QCTC-ZXZ-17025P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秦皇岛北方管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16号
评价人员项目负责人王金鹏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跃宏
报告编制人王金鹏、宋志义、吴娇
报告审核人卢忠伟
现场调查人员王金鹏、吴娇时间2017.7.10、2017.8.2
采样人员刘逸群、李伟、王川时间2017.7.26~7.28
检测人员康俊、刘逸群、李静彤时间
项目简介北方管业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场地房屋租赁、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水处理技术开发;余热回用工程、发电工程、水处理工程、烟、尘治理工程的总承包;高铁机车零部件、排水器、余热回用设备、发电设备、水处理设备、金属软管、波纹管补偿器、非金属补偿器、冶金设备及备件、冶金高炉送风装置、冶金用金属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主要从事波纹管膨胀节、金属软管、非金属膨胀节、矩形波纹管膨胀节、冶金高炉配件等的生产销售。
北方管业所属行业: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的金属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399)。北方管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噪声、紫外辐射、二氧化锰、一氧化碳、二甲苯、正丁醇、X射线装置产生的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河北省安监局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第二条规定,北方管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还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特殊要求;北方管业于2017年6月20日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1  一期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对一期车间6个可能存在电焊粉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厂内机动打磨岗达到行动水平;
对一期车间2个可能存在砂轮磨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一期车间1个可能存在三氧化二铬、镍及其化合物岗位进行检测,二者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一期车间10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氩弧焊打磨、厂内机动打磨2个岗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均构成Ⅱ级噪声作业;成型氩弧焊班、液压成波、成型封口、高压开关组焊4个岗位测量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达到行动水平;
对一期车间5个可能存在紫外辐射岗位进行测量,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2  二期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对二期车间4个可能存在电焊烟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铆焊②检测结果达到行动水平;
对二期车间2个可能存在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二期车间可能存在水泥粉尘的送风打磨岗位进行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构成Ⅱ级粉尘作业;
对二期车间4个可能存在二氧化锰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铆焊②检测结果达到行动水平;
对二期车间10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喷砂、送风打磨2个岗位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均构成Ⅰ级噪声作业;其余8个岗位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均达到行动水平;
对二期车间4个可能存在紫外辐射岗位进行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对二期车间1个可能存在手传振动岗位进行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3 三期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对三期车间4个可能存在电焊烟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三期车间1个可能存在其他粉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三期车间2个可能存在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三期车间1个可能存在水泥粉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三期车间4个可能存在二氧化锰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组焊①、送风焊接①   2个岗位检测结果达到行动水平;
对三期车间1个可能存在二氧化碳岗位进行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三期车间7个可能存在一氧化碳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三期车间1个可能存在二甲苯、乙酸丁酯、丁醇岗位进行检测,结果三者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三期车间8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3个岗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送风焊接①、送风焊接②   2个岗位构成Ⅰ级噪声作业,送风抠料岗位构成Ⅲ级噪声作业;另有4个岗位测量结果未超限,但达到行动水平;
测量三期车间送风干燥岗WBGT指数,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对三期车间4个可能存在紫外辐射岗位进行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测量三期车间送风抠料岗手传振动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4 东厂区1#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对东厂区1#车间滚筒抛丸机进行铁及其化合物粉尘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东厂区1#车间7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3个岗位测量结果达到行动水平;
5东厂区2#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对东厂区2#车间2个可能存在电焊烟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东厂区2#车间4个可能存在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岗位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对东厂区2#车间12个可能存在噪声岗位进行测量,2个岗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中编织机构成Ⅰ级噪声作业,北编织机构成Ⅱ级噪声作业;8个岗位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达到行动水平。
对东厂区2#车间2个可能存在紫外辐射岗位进行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6 公用工程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检测木工房木粉尘、甲醛,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均未达到行动水平;
测量木工房噪声,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构成Ⅰ级噪声作业;测量空压站(巡检工)噪声,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达到行动水平;
测量空压站(巡检工)WBGT指数,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7 X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结果评价
由表6-20可见,4名X射线探伤工2012年~2016年外照射个人剂量计检测结果单一年份有效剂量最高值3.29   mSv/年,个人连续5年平均有效剂量最高值1.14mSv/年;4名X射线探伤工接触的外照射剂量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B1.1.1.1“个人连续5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20   mSv,任何一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0 mSv”的规定
评价结论1分项评价结论
秦皇岛北方管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下表。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符合-。
2.设备布局符合-。
3.建筑卫生学符合-。
4.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符合7个噪声岗位、1个粉尘岗位、1个手传振动岗位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见表7-4。
6.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7.个人防护用品基本符合送风抠料、送风打磨人员未配置防振手套;化验员未配置个人防护用品。
8.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喷漆工未设置2个更衣箱。
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符合见P116。
11.职业病危害告知基本符合见表11-4。
12.职业卫生培训符合--。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
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基本符合4项建议落实2项,见表11-3。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北方管业所属行业: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的金属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399)。北方管业接触二氧化锰、甲醛、一氧化碳、木粉尘等高毒物质、确认人类致癌物和X射线装置产生的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共52人。依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第二条规定,北方管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1)在探伤控制室设置高压接通时外部报警或指示装置。
(2)在探伤室内部设有显示“预备”状态的指示灯;探伤室内安装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绳,确保出线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
(3)今后有劳动者离岗时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4)为送风抠料、送风打磨人员配置防振手套;化验工配置防化学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喷漆工配置2个更衣箱,便服、工作服分柜存放。
(6)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7)按表11-1补充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8)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将检测结果记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劳动者公布。
(9)制定化验室强酸腐蚀现场处置方案、送风烘干岗职业性中暑现场处置方案。
(10)制定化验室化验工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木工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1)根据本次评价结果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审批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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