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12 13:52:38 编辑:管理员 浏览:3153
报告名称 | 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QCTC-ZXZ-17015P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青公路西侧京沈高速北出口瑞通汽车园内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吴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蕊 | ||
报告编制人 | 吴娇、宋志义、郭建娜 | |||||
报告审核人 | 王金鹏、卢忠伟、郭建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娇、李秀娟 | 时间 | 2017.5.17 | |||
采样人员 | 李子豪 李伟、刘凤瑞 | 时间 | 2017.5.25-5.27 | |||
项目简介 | 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秦青公路西侧京沈高速北出口瑞通汽车园内,成立于2015年1月26日,法人代表刘永波,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年修理、保养别克车4200辆。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纺织品、其他机械设备、其他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通讯终端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二手车经纪服务;汽车过户、上牌、年检及驾驶证(照)审验业务的代办服务;场地租赁;保险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修理与维护(行业分类代码8011)。 | ||||||
该公司生产过程存在噪声、紫外辐射、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1〕98号)规定: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企业应尽快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 ||||||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维修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 |||||
对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机修工可能接触的一氧化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限、未达到行动水平。 | ||||||
2钣喷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 ||||||
对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钣喷车间2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钣金工未构成噪声作业,喷漆工达到行动水平;对其可能接触化学物的1个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对可能接触粉尘的1个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评价结论 | 1分项评价结论 | |||||
经过整改后,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下表。 | ||||||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符合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符合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基本符合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符合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符合 | ||||
6.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
7.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符合 | ||||
8.辅助用室 | 基本符合 | 基本符合 | ||||
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符合 | ||||
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符合 | ||||
11.职业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
12.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符合 | ||||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不符合 | ||||
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不适用 | 本次评价为该厂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 | ||||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修理与维护(行业分类代码8011)。该厂生产过程主要存在噪声、其他粉尘、一氧化碳、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规定,秦皇岛瑞通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 ||||||
建议 | 1.提高钣喷车间照度。 | |||||
2.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今后有新上岗(或调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禁忌证者上岗;劳动者离岗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体检,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按照体检结果对劳动者进行后续处置。 | ||||||
3.钣喷车间设置浴室;为每个喷漆工设置2个更衣柜,便服、工作服同室分柜存放。 | ||||||
4.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
5.参照表11-3在车间设置警示标识: | ||||||
6.参照表11-4向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 ||||||
7.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 | ||||||
8.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购置噪声检测仪,实施有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并在作业现场公示监测结果。 | ||||||
9.编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 ||||||
10. 按《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