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04 17:52:39    编辑:管理员    浏览:3963
报告名称昌黎县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QCTC-ZXZ-17016P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昌黎县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吴各庄村
评价人员项目负责人吴娇建设单位联系人苟玉玲
报告编制人吴娇、卢忠伟、王国华
报告审核人宋志义、王金鹏、李云
现场调查人员吴娇、卢忠伟时间2017.4.20
采样人员李子豪  李伟时间2017.4.24-4.26
项目简介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吴各庄村,成立于2002年6月18日,法人代表曹永军,注册资本壹仟零伍拾万元整,年产水产品7750吨。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盐渍水产品加工、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农副产品加工业/水产品加工/水产品冷冻加工(行业分类代码1361)。
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存在噪声、氨、紫外辐射、砂轮磨尘、电焊烟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1〕98号)规定: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企业应尽快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1第一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对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第一车间1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构成噪声作业。对1个存在化学物的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限、未达到行动水平。
2第二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对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第二车间2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构成噪声作业。
3公辅设施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对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制冷工接触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构成噪声作业;对其接触的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限、未达到行动水平。
评价结论1分项评价结论
经过整改后,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下表。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符合--。
2.设备布局基本符合液氨储罐未配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及连锁报警装置。
3.建筑卫生学基本符合第一车间烤制区、第二车间加工区照度不符合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
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不符合制冷机房未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连锁装置;氨制冷机房值班室未与机器间隔开;未设置安全喷淋洗眼器;未配备SCBA。
6.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未进行各阶段职业健康检查。
7.个人防护用品符合--。
8.辅助用室符合--。
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
11.职业病危害告知不符合警示标示设置不全。未设置公告栏。
12.职业卫生培训符合--。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符合尚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不适用本次评价为该厂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水产品冷冻加工(行业分类代码1361)。该厂生产过程主要存在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规定,昌黎县永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所属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议1.液氨储罐配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以及联锁、自动报警装置。
2.提高第一车间烤制间、第二车间加工区照度。
3.制冷机房设置氨浓度报警装置;设置事故排风连锁装置;氨储罐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距氨储罐3-6m设置安全喷淋洗眼器;配备至少2个正压式SCBA;制冷机房控制室和值班室与机器间隔开布置,并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4.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今后有新上岗(或调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禁忌证者上岗;劳动者离岗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体检,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按照体检结果对劳动者进行后续处置。
5.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6.参照表11-4在车间设置警示标识:
7.参照表11-5向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8.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及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9.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10.编制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方案、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或专项预案。
11.对制冷工进行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安全培训。
12.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13.   按《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审批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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