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29 10:39:48 编辑:管理员 浏览:3566
报告名称 | 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QCTC-ZXZ-17006P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西道22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吴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韩国峰 | ||
报告编制人 | 吴娇、卢忠伟 | |||||
报告审核人 | 宋志义、王金鹏、李云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娇、卢忠伟 | 时间 | 2017.3.3 | |||
采样人员 | 刘凤瑞 李伟 | 时间 | 2017.3.13-3.15 | |||
检测人员 | 刘潮青、刘逸群、康俊 | 时间 | 2017.3.13-3.15 | |||
项目简介 | 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西道22号,成立于2003年4月10日,法人代表董怡珩,注册资本壹亿元整,年产高低压开关柜设备3500余台(套)。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母线槽、电缆桥架、高低压开关柜、箱式变电站、自动化仪表盘、自动化控制盘、电站用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车用装载设施的加工、装配;担架的生产、金属冶炼设备的制造、安装;烙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823)。 | ||||||
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存在噪声、紫外辐射、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1〕98号)规定: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企业应尽快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组装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 |||||
对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组装车间1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结果未超限,但已构成噪声作业。 | ||||||
2金属加工一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 ||||||
对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金属加工一车间7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检测,其中冲压工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达到Ⅰ级噪声作业;制排工检测结果未构成噪声作业;其他岗位均构成了噪声作业、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3金属加工二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 ||||||
对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金属加工二车间4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检测,其中车工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达到Ⅰ级噪声作业;焊工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达到Ⅱ级噪声作业;下料工构成了噪声作业、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钳工检测结果未构成噪声作业。 | ||||||
对2个存在粉尘的岗位进行检测,其中车工检测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焊工接触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三种粉尘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计算联合作用:0.09/8+0.86/4+0.10/8=0.24<1。 | ||||||
对焊工岗位可能存在的化学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限、未达到行动水平。 | ||||||
对焊工岗位接触的紫外辐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
4喷涂车间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 ||||||
对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喷涂车间3个可能存在噪声的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构成噪声作业、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对2个存在粉尘的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对刷漆工可能接触的化学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评价结论 | 1分项评价结论 | |||||
经过整改后,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下表。 | ||||||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3个噪声岗位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磷化液储罐处未设置安全喷淋洗眼器。 | ||||
6.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未进行上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 ||||
7.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
8.辅助用室 | 基本符合 | 喷涂车间更衣箱同柜分层存放。 | ||||
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
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
11.职业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警示标示设置不全。 | ||||
12.职业卫生培训 | 不符合 | 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岗中职业卫生培训。 | ||||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
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不适用 | 本次评价为该厂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 | ||||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823)。该厂生产过程主要存在噪声、紫外辐射、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规定,秦皇岛龙鼎电气有限公司所属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 ||||||
建议 | 1在喷粉生产线磷化液储罐3m~6m处设置安全喷淋洗眼器。 | |||||
2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今后有新上岗(或调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禁忌证者上岗;劳动者离岗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体检,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按照体检结果对劳动者进行后续处置。 | ||||||
3为喷涂车间作业人员每人设置2个更衣箱,便服、工作服同室分柜存放。 | ||||||
4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 ||||||
5按照表11-4补充现场警示标识。 | ||||||
6购置噪声检测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 | ||||||
7编制酸碱灼伤现场处置方案。 | ||||||
8按《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