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08 14:24:35 编辑:管理员 浏览:3219
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 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 | QCTC-ZXZ-16011P |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工业区环月街15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吴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海燕 | ||
报告编制人 | 吴娇、卢忠伟、张凤阁 | |||||
报告审核人 | 王金鹏、卢中伟、叶庆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云、王金鹏、宋志义 | 时间 | 2016.7.4 | |||
采样人员 | 时间 | 2016.9.12-9.14 | ||||
检测人员 | 时间 | |||||
项目简介 | 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工业区环月街15号,法定代表人闫军,注册资本壹仟万元。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玻璃及其制品、建材、钢材、铁粉、服装、鞋帽、家庭用品的销售;玻璃的深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 | |||||
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粉尘、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应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第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键〔2011〕98号)规定: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企业应尽快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 ||||||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生产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 |||||
对存在噪声的18个岗位进行检测,其中磨边线上片工、钢化线上片工、铝条工、设备巡检工4个岗位检测结果达到Ⅰ级(轻度危害)噪声作业,磨边线下片工检测结果达到Ⅱ级(中度危害)噪声作业,此外,还有8个岗位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达到行动水平,其余岗位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对存在高温的2个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接触限值。 | ||||||
对存在粉尘的3个岗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2公辅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 ||||||
对设备巡检工接触噪声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达到Ⅰ级(轻度危害)噪声作业,其中风机房瞬时接触噪声值最高达到102.3dB(A),应注意加强防护。 | ||||||
评价结论 | 1分项评价结论 | |||||
经过整改后,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下表。 | ||||||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
3.建筑卫生学 | 基本符合 | 空压机房、风机房照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5个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 | ||||
6.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未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安排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
7.个人防护用品 | 基本符合 | 为作业人员配备的防尘口罩不符合要求。 | ||||
8.辅助用室 | 符合 | -- | ||||
9.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
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
11.职业病危害告知 | 不符合 | 未进行公告栏告知、体检结果告知,警示标识告知不全。 | ||||
12.职业卫生培训 | 不符合 | 未对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 ||||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不符合 | 未向当地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 | ||||
14.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不适用 | -- | ||||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
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高温、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3051),依据按《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其他玻璃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
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均采用机械化生产、自动化控制;玻璃磨边系统采用湿式作业,消除了粉尘;生产使用的原料为低毒或无毒原料。钢化炉设有保温层;产生噪声的空压机、风机集中设置在独立的厂房内,且风机与管道接口设有软连接,风机设有阻尼减振基础;给水系统采用低噪声的潜水泵。 | ||||||
依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将秦皇岛耀优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降低至较重。 | ||||||
建议 | (1)提高空压机房和风机房照度。 | |||||
(2)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后,应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及时组织需要复查的劳动者进行复查并进行后续处置。 | ||||||
(3)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满足防护要求的防尘口罩。 | ||||||
(4)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在在厂区内设置浴室。 | ||||||
(5)在办公区域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 ||||||
(6)维修间、铝条切割等接触粉尘岗位应设置涉粉尘“注意防尘”、“注意通风”警示标识;磨边线、钢化线、中空线、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噪声作业岗位应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警示标识;钢化炉、高压釜等高温设备应设置设“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警示标识;维修间应设置“当心弧光”、“戴防护镜”等警示标识。 | ||||||
(7)向当地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噪声、其他粉尘、铝尘、紫外辐射。 | ||||||
(8)对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 ||||||
(9)安排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 ||||||
(10)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11)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