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08 14:17:04 编辑:管理员 浏览:2585
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QCTC-ZXZ-15017P | |
建设单位(用人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 |||
单位)名称 | ||||
地理位置 | 秦皇岛市昌黎县东部工业园区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吴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存凯 |
报告编制人 | 吴娇、宋志义、郭建娜 | |||
报告审核人 | 王金鹏、张凤阁、叶庆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娇、宋志义、王金鹏 | 时间 | 2016.1.6 | |
采样人员 | 时间 | 2016.3.8-3.10 | ||
检测人员 | 时间 | |||
项目简介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东部工业园区,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叁仟壹佰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泉和。该公司主营玻璃瓶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年产玻璃酒瓶二十余万吨,现有员工969人。 |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高温、砂轮磨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碳酸钠、硫化氢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51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键〔2011〕98号)规定,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 2010年以前投产的,企业应尽快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并将检测、评价报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 ||||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南厂区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 |||
①粉尘作业评价 | ||||
存在粉尘的5个作业岗位中,粉尘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②化学物作业评价 | ||||
存在化学物的7个工作岗位中,化学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③噪声作业评价 | ||||
涉及噪声作业的15个作业岗位中,7个岗位已达到Ⅰ级(轻度危害)噪声作业;4个岗位已达到Ⅱ级(中度危害)噪声作业;1个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达到行动水平;其他岗位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1)北厂区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评价 | ||||
①粉尘作业评价 | ||||
存在粉尘的9个作业岗位中,混料车间(五)混料工、准备车间沉淀池杂工两个岗位粉尘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分级为Ⅰ级;混料车间(三四)混料工粉尘浓度达到行动水平;其他作业岗位粉尘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②化学物作业评价 | ||||
存在化学物的19个工作岗位中,5#窑炉熔解工二氧化硫检测浓度超过接触限值,作业分级为Ⅱ级,其他岗位检测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③噪声作业评价 | ||||
涉及噪声作业的31个作业岗位中,6个岗位已达到Ⅰ级(轻度危害)噪声作业;14个岗位已达到Ⅱ级(中度危害)噪声作业;8个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达到行动水平;其他岗位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未达到行动水平。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 建议: | ||
(1)选址 | (1)进一步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使全体人员正确认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 |||
对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选址进行8项检查,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规定。 | (2)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实行分级配备,即: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分级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既保证防护效果,又避免过度防护,尽可能提高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舒适度。 | |||
(2)总体布局和工艺、设备布局 | (3)规范职业健康检查,今后有人员离岗时,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总体布局和工艺、设备布局情况共进行12项检查,检查结果均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 (4)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5)今后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 |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高温、砂轮磨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 | (6)建议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其他粉尘、砂轮磨尘、硫化氢、二氧化硫。 | |||
共检测86个点,24个点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率73.8%。32个点检测值达到行动水平。 | (7)生产设施、生产工艺与生产原料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
(4)职业病防护设施 | (8)尽快组织体检结果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 |||
对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进行4项检查,均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 (9)按要求增加男厕所小便器数量,设置水冲式厕所,并设置排臭、防蝇措施。 | |||
(5)个人防护用品 | (10)在制瓶车间设置休息室。 | |||
对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防护用品管理进行9项检查,经整改后均符合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规章、标准、规范要求。 | (11)在制瓶车间、熔制车间内设置浴室。 | |||
(6)辅助用室 | (12)增加北厂区3#4#窑炉、北厂区5#窑炉、北厂区空压机站的照明设备,提高照明水平。 | |||
对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辅助用室进行9项检查,6项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3项不符合。 | (13)将北厂区空压机房作业人员耳塞更换为318-1005型泡棉耳塞。 | |||
不符合项有:①制瓶车间、熔制车间未设置浴室。②男厕所小便器数量不符合要求。③制瓶车间未设置休息室。 | ||||
(7)应急救援设施 | ||||
对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应急救援设施进行8项检查,经整改后已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 ||||
(8)建筑卫生学 | ||||
对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建筑卫生学进行5项检查,4项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1项不符合。不符合项为:北厂区3#4#窑炉、北厂区5#窑炉、北厂区空压机站车照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 ||||
(9)职业卫生管理 | ||||
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指定职业卫生科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了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 ||||
②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良好。 | ||||
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良好,经整改后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 | ||||
不符合情况:未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
④职业病防治经费 | ||||
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经费能满足职业病防治规划需要。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