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德邦玻璃钢有限公司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11-17 21:00:13 编辑:管理员 浏览:3513
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 秦皇岛德邦玻璃钢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 | QCTC-ZXZ-15010P |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建设单位(用人 | 秦皇岛德邦玻璃钢有限公司 | |||
单位)名称 | ||||
地理位置 | 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76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王金鹏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陈静、邓健 |
报告编制人 | 王金鹏、宋志义、叶庆 | |||
评价组成员 | 王金鹏、宋志义、卢忠伟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川、王金鹏、宋志义 | 时间 | 2015.06.19 | |
采样人员 | 刘逸群、孟照林 | 时间 | 2015.08.10-12 | |
检测人员 | 李静彤、刘逸群 | 时间 | 2015.08.10-12 | |
2015.08.14-17 | ||||
项目简介 | 秦皇岛德邦玻璃钢有限公司(以下称德邦玻璃钢)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76号。 德邦玻璃钢2000年8月11日成立,2003年9月迁入现址,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维珠。德邦玻璃钢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和许可经营的除外):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风力发电机叶片的技术开发及生产;货物进出口。 | |||
德邦玻璃钢生产过程中存在木粉尘、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其他粉尘、苯乙烯、二甲苯、乙酸丁酯、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键〔2011〕98号)规定,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 2010年以前投产的,企业应尽快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并将检测、评价报告报本通知分级范围确定的管理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 ||||
为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规、规章,保证劳动者职业健康,德邦玻璃钢于2015年6月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于2015年7月6日、7月16日对德邦玻璃钢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了两次现场调查,编制了评价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与建筑卫生学检测方案。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2 日对德邦玻璃钢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建筑卫生学检测。 | ||||
评价项目组依据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对德邦玻璃钢职业卫生管理现场调查情况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况,编制了用人单位内审版《秦皇岛德邦玻璃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德邦玻璃钢组织相关人员审核了内审版评价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评价项目组根据德邦玻璃钢内审意见对评价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备案版 | ||||
《秦皇岛德邦玻璃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总粉尘浓度(木粉尘、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其他粉尘)、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丁酯和噪声。本次检测共出具8项72个检测结果,其中3项15个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 建议: | ||
(1)德邦玻璃钢建筑卫生学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规范要求;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及布局、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 (1)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使全体人员正确认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加强对劳动者防治职业病的宣传教育,使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护措施,督促劳动者自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 |||
(2)德邦玻璃钢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 (2)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实行分级配备,即: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分级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既保证防护效果,又避免过度防护,尽可能提高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舒适度; | |||
粉尘: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其他粉尘、木粉尘; | 呼吸防护用品应注意区分防尘面具、防毒面具适用场所;应为不同脸型的人员配置不同型号、尺寸的半面罩,确保面罩与脸部密合; | |||
化学物:苯乙烯、二甲苯、乙酸丁酯; | (3)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动者上岗前(包括由其他岗位调整到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
物理因素:噪声。 | (4)本报告完成后,重新申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建议申报的项目为: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其他粉尘、木粉尘;二甲苯、乙酸丁酯、苯乙烯;噪声; | |||
(3)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作业分级汇总 | (5)喷漆房进风口改设在室外空气清洁处; | |||
共检测8项24个点,其中5个点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符合率79.2%,另有5个点达到行动水平。 | (6)手糊工位采用低处排风罩排除有害气体,排风罩、排风机按国家标准设计,排风口高点排放(高于楼顶); | |||
(4)职业病防护设施 | (7)采用湿式手动打磨工具和湿式砂带机,从根本上消除打磨作业产生的玻璃钢粉尘危害; | |||
德邦玻璃钢生产车间设置的防尘、防毒通风,均运转正常但防护效果不理想; | (8)增加化工库和喷漆房照度。 | |||
受设备本身特点限制,未设置防噪声设施设置,半数作业场所噪声测定值超限或达到行动水平。 | (9)主要负责人参加有关培训培训,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 | |||
(5)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 ||||
德邦玻璃钢建立、实施了《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配置了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的防尘面罩、防毒面罩、耳塞等主要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防护效果能满足防护需要。 | ||||
(6)应急救援设施 | ||||
德邦玻璃钢应急救援设施与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符合本单位急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需要。 | ||||
(7)职业卫生管理 | ||||
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 ||||
德邦玻璃钢指定安全部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了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 ||||
②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 ||||
德邦玻璃钢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 | ||||
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 ||||
德邦玻璃钢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落实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 | ||||
德邦玻璃钢建立了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 | ||||
④职业病防治经费 | ||||
德邦玻璃钢职业病防治经费能满足职业病防治规划需要。 | ||||
综上所述:德邦玻璃钢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与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职业病危害的对策,并设置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但防护设施防护效果不理想,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情况。在正确使用公司提供的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劳动者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
只要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护,按规定给所有受职业病危害影响人员配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可以保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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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时间 | 2015年9月 |